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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 刊8 月10 日 第30 期《 谁 之 过 ? 一 段 恒 升 笔 记 本 的 公 案》 一 文( 以 下 简 称《 谁》 文) 刊 发 后, 在 广 大 读 者 和 厂 商 中 间 引 起 强 烈 反 响, 不 少 读 者 纷 纷 来 信 或 打 电 话 表 达 自 己 的 看 法, 国 内 某 知 名 厂 商 还 为 其 笔 记 本 电 脑 事 业 部 和 各 分 公 司 所 有 员 工 及 各 销 售 代 理 商 分 发 了 刊 有 该 文 的 第30 期《 微 电 脑 世 界》 周 刊, 要 求 有 关 人 员 引 以 为 鉴, 加 强 内 部 管 理, 切 实 提 高 服 务 质 量。 很 多 读 者 都 对 这 起 纠 纷 的 处 理 结 果 十 分 关 注。 那 么, 这 段“ 恒 升 笔 记 本 公 案” 目 前 的“ 进 展 情 况” 到 底 如 何 呢 ?
恒 升 拿 出“ 解 决 方 案”恒 升 的“ 要 求”---- 《谁》 文 成 稿 后, 记 者 曾 将 该 文“ 改 定 稿” 传 真 至 恒 升 公 司, 该 公 司 广 告 宣 传 部 经 理 阎 小 明 小 姐 除 一 再 表 示 该 文 全 文 失 实 并 通 过 各 种 途 径 竭 力 阻 止 该 文 见 刊 外, 并 未 指 出 具 体“ 失 实” 细 节, 更 未 将“ 失 实 内 容” 标 注 出 来 传 真 回 本 刊。 倒 是 恒 升 公 司 称 其“ 律 师 信” 并 不 代 表 恒 升 的 雷 鸣 律 师( 据 其 本 人 讲, 雷 鸣 是 其 化 名) 在 记 者 与 阎 小 明 小 姐 的 一 次 通 话 中 接 过 话 筒 对 记 者 说: 由 于 国 家 目 前 尚 未 针 对 网 上 言 论 出 台 明 确 的 管 理 办 法, 王 洪 的 网 上 行 为 和 其 本 人 的 律 师 信 都 可 以 当 作“ 网 上 游 戏” 看 待, 但 记 者 如 果 将 这 些 事 情 白 纸 黑 字 地 见 了 刊, 就 需 要 承 担 法 律 责 任 了, 并 且, 一 旦 该 文 引 起 法 律 纠 纷, 记 者 本 人 将 是 惟 一 应 该 对 此 承 担 法 律 责 任 的“ 被 告”。 发 稿 之 前, 阎 小 姐 也 曾 打 电 话 给 本 刊 主 编, 要 求 如 果《 谁》 文 一 定 要 发, 那 么 应 将 带 有 评 论 性 的 文 字 删 去, 否 则 一 看 就 是 站 在 消 费 者 立 场 上 说 话。 主 编 回 答 说:“ 我 们 都 应 该 站 在 消 费 者 立 场 上。” 但 即 便 如 此, 也 还 是 要 求 记 者 将 评 论 性 文 字 删 去, 只 保 留 对 事 实 的 陈 述。---- 本 着 对 读 者、 对 厂 商、 对 消 费 者 负 责 的 态 度,《 谁》 文 见 刊 后, 记 者 曾 数 次 与 恒 升 公 司 联 系, 希 望 就 有 关 问 题 对 恒 升 公 司 作 进 一 步 的 深 入 采 访, 并 同 时 听 取 恒 升 对 这 起 服 务 纠 纷 的 处 理 意 见, 但 恒 升 公 司 一 直 未 作 明 确 答 复。 这 期 间, 本 刊 主 管 公 司 领 导 在 与 恒 升 公 司 有 关 人 员 的 交 涉 过 程 中, 也 反 复 提 请 恒 升 公 司 抱 着 积 极 改 进 服 务 的 态 度, 尽 快 为 用 户 解 决 问 题, 使 这 起 纠 纷 有 个 圆 满 的 结 局。 ---- 8 月14 日, 恒 升 公 司 终 于 作 出 了 自 己 的 决 定, 向 本 刊 主 管 公 司 领 导 发 来 一 份 传 真。
---- 收 到 传 真 后, 本 刊 主 管 公 司 领 导 郑 重 声 明 不 能 接 受 恒 升 公 司 的 要 求, 如 恒 升 认 为《 谁》 文 报 导 失 实, 可 以 拿 出 具 体 事 实 依 据, 对 失 实 之 处 一 一 指 出。 如 经 调 查 核 实 确 实 是 我 们 错 了, 那 应 该 向 恒 升 道 歉。 ---- 恒 升 公 司 认 为 这 一 答 复 无 法 为 他 们 所 接 受, 同 时 并 未 拿 出《 谁》 文“ 失 实” 的 具 体 事 实 依 据。 ---- 尽 管 如 此,8 月20 日 上 午, 记 者 还 是 再 次 打 电 话 给 阎 小 明 小 姐, 表 示《 谁》 文 刊 出 后 之 所 以 屡 次 与 恒 升 公 司 联 系, 就 是 为 了 进 一 步 澄 清 事 实, 请 恒 升 公 司 进 一 步 就 诸 如“ 律 师 信 问 题”、“ 代 理 问 题” 以 及“ 保 修 期 内 显 示 屏7300 元 的 要 价 问 题” 向 广 大 读 者 作 出 进 一 步 的 说 明 与 解 释。 但 阎 小 姐 代 表 公 司 答 复 说, 由 于《 谁》 文“ 观 点” 与 事 实 严 重 不 符, 恒 升 将 不 能 配 合 记 者 的 进 一 步 采 访。 笔 记 本 的 命 运---- 记 者 从 王 洪 处 了 解 到,8 月8 日 夜 里0:30 左 右, 他 正 在 网 上 浏 览, 一 位 姓 孙 的 先 生 通 过ICQ( 网 络 寻 呼 机) 呼 他, 该 人 自 称 是 恒 升 的 投 资 者 与 控 股 人, 他 请 王 洪 和 恒 升 总 部 一 位 叫 王 乃 慧 的 女 士 联 系。---- 王 洪: 孙 先 生 说 王 乃 慧 是 他 们 派 出 的 总 经 理, 星 期 三 到 北 京, 让 我 到 时 和 她 联 系。 当 时 那 些 话 有 些 云 山 雾 罩, 我 感 觉 迷 迷 糊 糊 的。 ---- 到 了 星 期 三, 我 考 虑 良 久, 将 我 的 想 法 归 纳 成 六 点 建 议, 传 真 给 恒 升, 然 后 打 电 话 找 到 王 乃 慧, 可 当 我 提 到 孙 先 生 时, 王 乃 慧 很 奇 怪, 她 说 孙 先 生 只 是 最 近 跟 恒 升 公 司 谈 想 做 恒 升 在 杭 州 的 代 理。 ---- 但 既 然 跟 恒 升 的 人 取 得 了 联 系, 我 还 是 希 望 能 解 决 问 题, 于 是 说, 无 论 恒 升 还 是 我 个 人 都 为 这 件 事 牵 扯 了 不 少 的 精 力, 我 发 了 一 个 传 真 给 您, 提 了 几 点 建 议, 希 望 能 够 解 决 我 们 之 间 的 问 题。 王 乃 慧 起 先 说 她 只 是 恒 升 市 场 部 经 理, 我 的 事 情 不 归 她 管, 并 且 说: 你 是 不 想 再 继 续 下 去 了 吧, 但 是 已 经 晚 了, 现 在 事 情 已 经 闹 大 了, 后 来 又 说 要 先 看 一 看 传 真。 ---- 大 概 过 了 半 小 时, 我 收 到 王 乃 慧 发 回 的 传 真, 大 意 是: 维 修 的 事 情 请 找 维 修 部 联 系, 如 果 维 修 部 不 管 可 以 书 面 告 知 恒 升 公 司, 会 有 相 关 部 门 处 理。 于 是 我 把 那 份 建 议 的 收 件 人 改 成 “ 维 修 部 经 理”, 按 照 王 乃 慧 提 供 的 其 实 和 发 给 她 时 一 样 的 传 真 号 码 再 一 次 发 给 了 恒 升。 ---- 下 午, 恒 升 回 了 传 真, 大 意 是:1、 维 修 的 事 情 请 将 笔 记 本 尽 快 送 到 维 修 部, 我 们 会 按 照 正 常 的 程 序 尽 快 解 决, 您 的 个 人 的 恩 怨 同 维 修 无 关。2、 划 坏 的 机 壳 我 们 会 按 照 正 常 程 序 处 理。3、 关 于 丢 失16M 内 存 一 事 将 按 正 常 程 序 核 查。 署 名 是 恒 升 维 修 部 李 小 强。 ---- 恒 升 终 于 打 算 修 我 的 笔 记 本 了, 我 也 说 不 清 心 里 到 底 是 什 么 感 觉, 我 不 知 道 如 果 我 没 有 找 到 恒 升, 恒 升 是 否 永 远 不 会 主 动 与 我 联 系。 ---- 我 又 打 电 话 找 到 李 小 强, 我 问, 我 发 的 传 真 有 六 点 建 议, 您 现 在 同 意 了 两 条, 那 么 对 另 外 几 条 您 怎 么 看 呢 ? 李 小 强 说 维 修 的 事 情 我 们 会 为 你 解 决, 至 于 你 的 个 人 恩 怨 同 维 修 没 有 任 何 关 系。 我 说, 用 户 购 买 恒 升 机 器 没 有 得 到 应 有 的 服 务, 恒 升 不 该 给 他 们 道 歉 吗 ? 由 于 恒 升 拒 修, 我 跑 了 这 么 多 次 北 京, 打 的 长 途 电 话 就 不 下 几 十 个, 恒 升 不 该 赔 偿 我 的 损 失 吗 ? ! 李 先 生 说, 据 他 所 知, 恒 升 的 用 户 都 得 到 了 很 好 的 服 务, 并 没 有 没 有 得 到 服 务 的 用 户 存 在, 至 于 我 的 机 器, 恒 升 也 从 未 拒 修 过。 我 又 问, 如 果 我 将 机 器 送 过 去, 什 么 时 间 可 以 修 好 ? 李 先 生 说 恒 升 承 诺 是 在7 个 工 作 日 内, 而 且 希 望 我 尽 快 将 笔 记 本 送 过 去, 否 则 那 块 屏 过 了 保 修 期, 恒 升 的 损 失 就 大 了。 王 洪 的 六 点 建 议---- 1、 由 贵 公 司 在 国 际 互 联 网 上 对 应 得 到 恒 升 服 务 而 未 能 得 到 的 用 户 道 歉, 并 妥 善 解 决 用 户 的 问 题。2、 无 条 件 保 修 我 故 障 的 笔 记 本。3、 无 条 件 归 还 笔 记 本 在 恒 升 期 间 丢 失 的16M 内 存。4、 免 费 更 换 笔 记 本 在 恒 升 期 间 被 划 伤 的 外 壳。5、 补 发 笔 记 本 在 购 买 时 就 承 诺 的 保 修 金 卡。6、 赔 偿 因 此 笔 记 本 保 修 造 成 的 多 次 往 返 北 京 及 联 系 中 所 发 生 的 长 途 电 话、 传 真、 特 快 专 递、 误 工、 差 补 等 等 费 用 共 计 人 民 币3650 元。---- 出 于 对 贵 公 司 的 尊 重 理 解, 我 愿 意 在 贵 公 司 将 以 上 建 议 内 容 完 成 之 后 将 原 介 绍 此 事 件 的 国 际 互 联 网 站 内 容 替 换 为 此 事 的 圆 满 结 局 介 绍, 并 在 恒 升 公 司 希 望 的 时 间 永 久 关 闭 此 站 点。( 有 删 节) ---- 第 二 天 一 早, 我 直 奔 北 京, 这 已 经 是 第8 次 了 ! ---- 把 机 器 交 到 前 台, 我 又 去 找 李 经 理, 寒 喧 之 后 我 问, 笔 记 本 我 已 经 放 在 前 台 了, 什 么 时 候 能 修 好 呢 ? 李 先 生 说: 我 们 承 诺 是 在7 个 工 作 日 之 内, 我 们 会 尽 快 给 你 修 的。 我 说, 从6 月2 日 我 的 笔 记 本 送 到 恒 升 直 到7 月 底 我 将 机 器 取 回, 这 么 长 时 间 恒 升 都 没 有 给 我 修, 这 算 不 算 拒 修 ? 李 先 生 说: 我 们 从 未 拒 修 过 你 的 笔 记 本, 上 次 没 给 你 修 是 因 为 你 没 有 保 修 金 卡。( 实 际 上 是 因 为 恒 升 不 满 意 我 的 道 歉。) 我 问, 那 么 现 在 保 修 金 卡 应 该 怎 么 办 呢 ? 李 先 生 说: 保 修 金 卡 是 一 个 形 式, 其 实 有 没 有 都 没 有 关 系, 当 然 如 果 你 坚 持 要 我 们 会 帮 你 办 理 一 个。 我 又 问, 我 提 出 的 其 他 几 点 建 议 维 修 部 不 能 解 决, 那 有 没 有 其 他 部 门 可 以 解 决 呢 ? 李 先 生 说: 维 修 的 事 情 我 们 可 以 给 你 解 决, 其 他 问 题 你 可 以 采 用 你 的 方 法 去 解 决。 我 问, 你 指 的“ 我 的 方 法” 是 什 么 意 思 ? 李 先 生 说: 就 像 你 以 前 在 网 上 或 者 其 他 媒 体 上 写 文 章 啦 等 等, 可 以 继 续 去 做, 至 于 赔 款 一 类 的 事 你 应 当 用 法 律 手 段 解 决。 我 问 这 一“ 建 议” 是 否 代 表 恒 升 公 司, 李 先 生 马 上 回 答: 我 的 话 只 代 表 我 自 己, 不 代 表 恒 升。 我 说, 那 有 没 有 什 么 部 门 说 话 可 以 代 表 恒 升 公 司 呢 ? 是 不 是 只 有 檀 先 生 才 能 代 表 恒 升 ?” 李 先 生 一 笑 说: 恐 怕 檀 先 生 不 是 你 能 随 便 见 到 的。 ---- 回 到 保 定 后, 安 特 明 公 司 刘 勤 先 生 呼 我, 告 诉 我 我 的 那 块16M 内 存 就 在 我 包 里 的 夹 层 中, 我 仔 细 一 找, 果 然 如 此。 考 虑 到 我 在 给 恒 升 的6 点 建 议 中 要 求 恒 升 无 条 件 归 还 笔 记 本 送 修 期 间“ 丢 失” 的16M 内 存, 我 马 上 打 电 话 给 李 小 强 先 生, 告 诉 他 我 那 块16M 内 存 找 到 了, 是 在 我 自 己 的 包 儿 里, 安 特 明 已 经 和 我 取 得 了 联 系, 请 恒 升 不 必 再 为 此 着 急 了。 ---- 记 者 问 王 洪, 是 否 为16M 内 存 的 误 会“ 抱 愧”, 王 洪 说 他 并 没 有 什 么 可“ 愧” 的, 当 初 取 回 机 器 时, 不 论 是 安 特 明 还 是 恒 升, 都 没 有 任 何 人 告 诉 他16M 内 存 已 经 取 下 来 了, 更 没 有 任 何 人 说 明 取 下 来 的 内 存 放 在 了 什 么 地 方,16M 内 存 一 事 即 使 有 误 会, 误 会 的 责 任 显 然 也 不 在 他。 安 特 明 的 解 释---- 恒 升 说 安 特 明 公 司 不 再 是 其 代 理 商, 但 记 者 最 近 仍 在 一 些 媒 体 上 看 到 打 着“ 安 特 明 公 司 — — 恒 升 笔 记 本 全 国 总 代 理” 字 样 的 广 告。 实 情 究 竟 如 何 呢 ? 记 者 再 次 拨 通 安 特 明 公 司 负 责 人 刘 立 东 先 生 的 电 话。
---- 刘 立 东: 我 们 是1996 年 底 开 始 作 恒 升 总 代 理 的, 总 共 作 了 有7、8 个 月, 从1997 年 下 半 年 开 始 我 们 没 有 再 直 接 向 恒 升 打 款, 而 是 开 始 通 过 其 他 代 理 作 分 销。 至 于“ 中 国 区 总 代 理” 的 广 告, 由 于 恒 升 一 直 没 有 提 出 疑 义, 我 们 也 就 一 直 这 样 打 下 来 了, 在 中 关 村, 这 种 非 代 理 以 代 理 名 义 打 广 告 的 现 象 挺 多 的, 其 实 厂 商 对 于 谁 来 作 销 售, 销 售 商 直 接 打 款 还 是 不 直 接 打 款 以 及 是 否 是 其 代 理 并 不 在 意, 除 了 报 销 广 告 费 以 外, 不 管 谁 作 销 售, 厂 商 给 予 的“ 待 遇” 其 实 都 是 一 样 的。 ---- 记 者 又 打 电 话 给 当 时 经 手 王 洪 笔 记 本 电 脑 送 修 事 宜 的 安 特 明 公 司 刘 秦 先 生, 询 问 恒 升 当 时 让 安 特 明 向 用 户 收 取7300 元 的 维 修 费 时, 有 没 有 说 明 是 因 为 机 器 送 修 时 没 有 保 修 卡 或 者 怀 疑 该 机 是“ 水 货” ? 刘 先 生 说, 没 有。 记 者 问: 你 肯 定 吗 ? 刘 先 生 回 答: 我 肯 定。 义 不 容 辞---- 必 须 说 明 的 是, 作 为 党 的 喉 舌, 人 民 的 喉 舌, 发 挥“ 舆 论 监 督” 作 用 既 是 新 闻 媒 体、 新 闻 记 者 的 权 力, 也 是 我 们 义 不 容 辞 的 责 任 与 义 务。---- 读 者 的 眼 睛 是 雪 亮 的。 应 该 看 到, 本 刊 在《 谁》 文 报 导 中 陈 述 的 都 是 事 实, 也 只 有 事 实 ! 如 果 说 恒 升 的 名 誉 由 此 受 到 了“ 极 大 的 损 害”, 那 么 造 成 这 种 损 害 的 不 是 本 刊 的 报 道, 而 正 是 恒 升 公 司 本 身 对 待 和 处 理 服 务 纠 纷、 对 待 和 处 理 客 户 要 求 的 做 法 与 态 度。 与 用 户 产 生 纠 纷 后, 不 是 想 办 法 尽 快 化 解 矛 盾, 消 除 由 于 自 身 维 修 与 管 理 问 题 给 用 户 造 成 的 种 种 损 失 与 烦 恼, 认 真 履 行 其 本 应 履 行 的 负 有 法 律 责 任 的 服 务 承 诺, 而 是 极 力 回 避 记 者 采 访, 阻 止 媒 体 进 行 正 常 的 新 闻 报 导, 继 而 又 在 拿 不 出 具 有 说 服 力 的 事 实 根 据 的 前 提 下, 对 媒 体 报 导 横 加 指 责, 应 该 说, 这 不 能 算 是 一 个 成 熟 的 厂 商 所 应 有 的 做 法 与 心 态。 ---- 事 实 上, 在 规 范 性 仍 然 不 强 的 国 内IT 服 务 领 域, 任 何 厂 商、 特 别 是 那 些 规 模 相 对 较 小、 实 力 相 对 较 弱 的 中 小 厂 商, 由 于 资 金 与 技 术 力 量 的 不 足, 在 服 务 过 程 中 出 现 一 些 失 误 与 差 错, 与 用 户 产 生 一 些 摩 擦 其 实 都 是 可 以 理 解 和 谅 解 的, 问 题 的 关 键 不 在 于 厂 商 会 不 会 出 错, 而 在 于 它 对 待 和 处 理 这 些 摩 擦 与 失 误 的 态 度 和 做 法 ! ---- 在 建 立 健 全 社 会 主 义 市 场 经 济 体 制 的 今 天, 促 进 一 个 真 正 公 平、 公 正、 规 范、 有 序、 优 胜 劣 汰 的 市 场 环 境 的 形 成 与 发 展, 既 是 新 闻 媒 体“ 舆 论 监 督” 作 用 的 具 体 体 现, 也 是 企 业 与 市 场 赋 予 我 们 的 重 要 职 责。 ---- 读 者 和 厂 商 是 我 们 的“ 衣 食 父 母”。 作 为IT 领 域 具 有 影 响 力 的 知 名 专 业 媒 体, 我 们 深 深 感 觉 到, 这 些 年 来, 国 内 计 算 机 产 业 突 飞 猛 进 的 发 展, 与IT 媒 体 的 大 力 推 动 是 分 不 开 的, 而 也 正 是 由 于 有 信 息 产 业 的 迅 猛 发 展, IT 媒 体 也 才 能 够 如 鱼 得 水, 进 一 步 成 长 壮 大。 ---- 今 天, 我 们 的IT 媒 体 和 整 个IT 产 业 都 在 对“ 成 熟” 的 渴 望 与 期 待 中 走 向 成 熟。 而 一 个 成 熟 的 市 场 所 渴 望 听 到 的、 一 家 成 熟 的 媒 体 所 能 够 唱 出 的, 应 该 不 仅 仅 是“ 礼 赞”、 是“ 颂 歌”, 还 应 该 不 可 或 缺 的 有 苦 口 良 药、 逆 耳 忠 言 ! ---- 在 一 个 成 熟 的 市 场 环 境 中, 我 们 的 企 业 不 应 该 是“ 老 虎 屁 股 碰 不 得” 的。 今 天, 中 国 的IT 产 业 还 处 于 幼 稚 阶 段, 市 场 规 模 还 比 较 小, 所 有 的 厂 商 都 在 期 待 和 呼 唤 一 个 更 加 广 阔 的、 充 分 发 育 的、 潜 力 得 以 完 全 释 放 的 大 市 场, 而 这 一 市 场 的 真 正 形 成 有 赖 于 我 们 的 厂 商 与 媒 体 共 同 培 育 与 开 拓, 共 同 维 护 与 规 范, 因 为 只 有 在 一 个 真 正 规 范 的 市 场 上, 消 费 者 才 会 享 有 足 够 充 分 的 购 买 安 全 感, 市 场 才 会 产 生 越 来 越 旺 盛 的 购 买 需 求, 而 只 有 共 同 把 市 场 作 大, 每 一 家 厂 商 才 能 从 中 得 到 更 多 的 利 益。 ---- 今 后, 本 刊 将 继 续 对 发 生 在IT 领 域 的“ 服 务 与 质 量” 问 题 进 行 关 注, 欢 迎 广 大 读 者 给 本 刊 写 信 或 发E-mail, 把 您 的 麻 烦 告 诉 我 们, 把 您 的 困 惑 讲 给 大 家。 ( 本 刊 记 者 张 岩) 中国计算机世界出版服务公司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