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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由于地方广电部门都是本地既得利益的获得者,其一直在力推数字电视业务,又怎么会容忍电信运营商来发展IPTV业务分化自己的观众呢?
所以IPTV要想顺利发展存在巨大的困难,怎么都绕不过广电门。其不仅仅要受到广电总局所发的IPTV牌照的限制,还要受到地方广电部门的管制。
在广电总局层面上,由于广电总局所力推的数字电视业务的消费群与IPTV业务的消费群存在很大的重叠。
而且由于IPTV在互动性上远胜于数字电视业务,发展前景要胜于数字电视业务,所以广电总局并不希望电信运营商力推的IPTV业务可以很快地发展起来来争夺数字电视业务的消费群。所以广电总局在IPTV业务的核心环节----IPTV内容资源的牌照发放上数量有限而且有倾向性。
而由于没有掌握核心环节----IPTV内容资源的牌照发放权,IPTV的内容是否满足消费者的需要,是否可以有足够有吸引力的内容来使得用户放弃数字电视来选择IPTV就不得而知。同时如易观国际高级分析师赵月旺所认为,双方的分歧在于合作的过程中,相互分工和利益表达不一致。
广电和电信争夺运营权,有些东西是绕不过去的,比如,针对消费者的组合品牌怎么展示,利益怎么分割,客户的账户由谁控制等。这种局面非常不利于IPTV的发展。
而在地方广电部门层面上,由于地方广电部门都是数字电视业务的本地既得利益的获得者,其更不会甘心IPTV发展增大来削弱自己的数字电视业务收入。
所以即使是获得广电总局唯一IPTV牌照的上海文广想在地方上发展IPTV业务由于侵犯了地方广电部门的利益,也被屡次被叫停。
据悉,尽管上海文广拿到了一张IPTV牌照,但出于市场拓展需要文广选择了和当地电信部门而不是广电系统合作,这也触动了当地广电系统的蛋糕。
目前文广的IPTV业务还仅限于在上海和哈尔滨两地展开,在其他城市只处在小规模的测试阶段。
因此IPTV要想顺利发展,最为重要和迫切的解决的一个问题就是,如何使得电信运营商和广电的相关部门在利益分配和权利划分等问题上寻找到平衡点,通力合作来共享IPTV这块蛋糕。
而在06年1月10日,信产部电信研究院政策规划所所长陈金桥称的 “信产部与广电的相关部门已经开始就IPTV相关的标准、发展等各项问题进行接触,2006年IPTV在政策上的禁锢有望打破。”也许是个好的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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