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对那些脚踏实地依靠内容建设提升品牌形象的网站来讲,《信息网络传播权条例》的出台何尝不是一件好事情呢?说不定哪一天它们就可以理直气壮地站出来大声吆喝着:卖“内容”喽!又大又肥的“内容”,千万不要错过喽!
网络转载,将“有法可依”
互联网是一片“汪洋大海”,数以亿计的信息汇合在一起让它变得博大无边。那么,这片巨大的“海洋”主要依靠什么力量“互联”在一起呢?
这是一个非常现实的问题,答案其实也很简单——传统纸媒!正是有了传统纸媒取之不尽的内容来源作为强大的靠山,才成就了现在互联网的繁荣昌盛。好不夸张地说,纸媒就是互联网的“衣食父母”。但是,问题出来了,孩子们在父母的精心“喂养”下长大成人后,有了自己交往的对象,有了自己奋斗的事业,可以独当一面的生存下去了,然而,年迈的父母却开始觉得有些力不从心。这个时候,孩子们是不是理所应当该给父母一些合理的回报呢?我想说的是,当然需要!这也恰到好处的点明了传统纸媒与互联网之间关系的现状。
目前,多数网站都依靠大量转载报纸和杂志等传统纸媒的新闻报道来吸引广大网民的视线,换来它们赖以生存的“点击量”,不过其中绝大部分的转载都未经授权,而且没有支付相应的报酬,每天这样的事情都在互联网世界中重复发生。
依照现行的法律规定,报刊上已经发表的作品,只要作者不做“不能使用”的声明,其它报刊可不经作者同意使用该作品,同时要支付报酬,但是互联网目前不享有这种法定许可的权利。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在2002年作出的相关司法解释,报刊转载法定许可的这种使用方式可以适用于互联网,但由于司法解释对报酬标准没有规定,所以在实际当中就会大量出现“无报酬”转载的行为。
2月15日,国家版权局新闻发言人、版权司司长王自强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指出,国务院今年上半年将要出台《信息网络传播权条例》,其中将会对网站转载报刊作品的行为进行规范。值得一提的是,营利与否不是界定是否侵权的标准,非营利网站未经许可转载作品的做法也属于侵权行为,不同的是,相关部门在查处时会有所区分,以营利为目标的商业性侵权活动将是重点的打击对象。这就意味着,多年来某些商业网站从传统报刊获得“免费午餐”的生存方式将要面临严峻的挑战,一些专门依靠“转载”起家的网站更是面临着生死考验。
不过,话又说回来了,对那些脚踏实地依靠内容建设提升品牌形象的网站来讲,《信息网络传播权条例》的出台何尝不是一件好事情呢?说不定哪一天它们就可以理直气壮地站出来大声吆喝着:卖“内容”喽!又大又肥的“内容”,千万不要错过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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