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对待网络语言,限制也好,放宽也罢,笔者要强调的是,不管怎样,我们首先要学会明辨是非的能力,只有语言功底真正深厚了,才不会被“形形色色”的网络语言迷惑,甚或趟在这潭浑水里面走不出来了。
网络语言,应该合理限制
3月1日,《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正式生效,按照规定,国家机关公文、教科书和新闻报道中将不得使用不符合现代汉语词汇和语法规范的网络语言。虽然,这只是一部地方性法规,但是因为话题敏感,还是引发了社会各界展开了一次广泛深入的大讨论。
正所谓“萝卜白菜各有所爱”,对于上海市的这一做法,有人举双手表示赞成,认为这样做有利于语言的规范化发展;有人主张应当一分为二看问题,区别看待不同的网络语言,只要是合理的就应该保留,不能一棒子打死;还有人表示坚决反对,理由是语言本来就是不断发展变化的,在历史上也曾出现过几次大的变革,人为的做出限制是有悖于历史发展规律的;有人却不屑一顾,觉得这件事与自己根本是“八杆子打不着边”,没必要去关心……
当然,每一种观点都有其特定的道理。从自身的角度来看,笔者比较认同上述第二个观点,认为应当理性的看待近几年兴起的网络语言,毕竟有人爱,这些东西才会流传开来,继而发展成为一部分人能够接受的“新生名词”,鲁迅先生不也在无意间给后人造了不少时髦的名词吗?而且还“堂而皇之”进了教科书,难道这也是错吗?但这里说的“网络语言”,指的是符合语法规范、造词规律又有特定涵义的那一部分,比如,“上传”、“下载”、“发帖”、“坛主”、“菜鸟”等,通俗易懂,形象贴切,却又不低俗下流,这样的词汇就应该有合理的生存空间。而诸如“骨灰级”、“青蛙”、“酷毙”、“886”、“9494”等网络语言,就显得有些过火,乍一看来让人觉得有些莫名其妙,这些词语当然就应该限制使用,经常“泡网”的中小学生就深受其害,一篇几百字的作文竟然找不出一句像样的话语,时常夹杂着一些不伦不类、让人费解的“词语”,如果任其发展,那还了得!说的严重一些,博大精深的汉语言文化将会逐渐失去独有的“美感”。这样来看,上海市的学校施行“学生作文使用网络语言扣5分”的规定就应该提倡,并且还要在全国范围内发扬光大。
著名的语言学家许嘉璐先生曾经指出:“我们是在不规范的情况下搞规范,语言又在规范中发展。规范并不能阻止语言的发展演变和出现一些奇奇怪怪的语言现象,当然也就不能保证出现的新词新语新说法人人都懂得。不进行规范当然不行,过分强调规范,希望纯而又纯也不行。”这句话,值得我们深思!
对待网络语言,限制也好,放宽也罢,笔者要强调的是,不管怎样,我们首先要学会明辨是非的能力,只有语言功底真正深厚了,才不会被“形形色色”的网络语言迷惑,甚或趟在这潭浑水里面走不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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