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数字家庭概念虽然模糊,但是现实却离我们越来越近。众多的IT设备、消费电子产品和家庭娱乐设备为数字家庭梦想的实现打下了基础。
周末的晚上,爸爸正在聆听车库中的无线网络立体声音响,并通过一个遥控器从工作台对其进行控制。他打开了存于书房电脑上的一些爵士音乐,美妙的音乐通过无线家庭网络以数据流的方式从电脑传至立体声音响。
在楼上的卧室,妈妈正在观看电视节目。该节目是她于本周前利用家庭活动室中的网络个人数字录像机(PVR)录制好的。她从床上选择节目并调节了播放设置,尽管该媒体在家中另一个房间中的设备上,她仍可以对其进行控制。
小新正在自己的小屋和朋友分享露营的照片,他们边看边笑,全然忘了这些照片其实存储于书房的电脑上。
这个看似普通的一组生活场景,不经意间把数字家庭的梦想一步步呈现在我们面前。虽然数字家庭还没有权威的定义和广泛的应用,但是并不能阻止人们对数字家庭的向往。
基础是标准
为了抓住这个潜力巨大的市场,许多国家、企业都纷纷构建相应的标准。国际上有数字家庭工作组(DHWG)标准,中国则制定了闪联(IGRS)标准和中国家庭网络标准,日本也制订了UOPF标准。
2003年6月24日,Intel、微软、Sony、IBM、三星、Philips、诺基亚等17家公司发起成立了数字家庭工作组DHWG(Digital Home Working Group),正式拉开了数字家庭走向现实的序幕。2004年6月22日,DHWG变更为DLNA(Digital Living Network Alliance,数字生活网络联盟),反映了为实现真正的数字生活目标进行合作的理念。
DLNA发布了关于设备之间实现互联的指引“Home Networked Device Interoperability Guidelines v1.0”,定义了具有保存、发送数字内容等功能的DMS(Digital Media Server)和负责数字内容播放的DMP(Digital Media Player)。DMS与DMP之间通过有线LAN、无线LAN、IPv4或UPnP(通用即插即用)等开放标准连接。
2003年7月17日,由信息产业部科技司批准,以联想、TCL、康佳、海信、长城5家企业发起,7家单位共同参与的“信息设备资源共享协同服务”标准工作组正式成立(IGRS标准工作组),并共同制定IGRS协议规范,工作组还推出了“闪联”品牌,意思是"联通如闪电"。
2004年2月11日,日本的松下、Sony、NEC、东芝、三菱、三洋、先锋、日立等10家电子厂商和NTT等4家互联网服务商成立了UOPF(Ubiquitous Open PlatformForum,“泛在开放平台论坛”),以制订通过家庭内部网络及互联网等实现数字家电互连的标准,让任何使用者都能方便地连接到宽带网络的数字家电。
家庭设备分两类
电脑、家电和移动设备应能够通过有线或无线网络无缝协作,以在家庭环境中共享数字媒体内容,这正是DLNA数字家庭的基本理念。
根据DLNA推出的规范,数字家庭的模块主要包括以下两类:
● 数字媒体服务器(DMS)设备:这些设备能够基于数字家庭互操作模式来查询、获取、记录和存储媒体。其范例包括:高级机顶盒(STB)、数字录像机(DVR)、个人电脑与笔记本电脑、带有硬盘驱动器和立体声音响与家庭影院、广播调谐器、视频与图像捕捉设备(如DC、DV)、多媒体手机等。
● 数字媒体播放器(DMP):这些设备支持用户选择并播放存储于家庭网络中的数字媒体,其范例包括:计算机电视共享监视器、立体声音响与家庭影院、个人数字助理、多媒体手机、无线显示器、游戏控制台、数字媒体适配器(DMA)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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